| 標題 | 轉知:財團法人長興社會福利慈善基金會「114-1非山非市學校獎助學金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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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張壹婷 |
| 日期起迄 | 2025-09-17 00:00~2025-09-2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17 14:43:20 |
| 訊息內容 |
一、對象:教育部認定非山非市之國中小及高中職,就讀之經濟弱勢家庭學生,且學業成績為全校前50%。 二、申請文件:申請表及師長推薦信、經濟證明文件、前一學期成績單(一年級新生可依平時考試表現,由導師整體評估)、學校匯款資訊。 三、獎助金額: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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