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訊息內容 |
| (一) |
收件日期:114年12月15日(星期一)至114年12月19日(星期五) |
| (二) |
參加對象:就讀本縣國民小學三年級以上及公私立國民中學(含完全中學國中部)資優學生及普通班學生。 |
| (四) |
設有資優資源班之學校,請依學生數送件,未送件者,需在表單上(https://pse.is/1140904)提出具體說明: |
| (六) |
獲獎作品之作者應參加成果發表,日期另行公告。 |
| (七) |
參加作品之內容如有複製或抄襲科學展覽會及他人作品者,不予評審,已核發之獎勵應予以追回。 |
| (八) |
以人類為研究對象時,需附上人類研究切結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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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聯絡人:特教中心資優承辦人王老師,04-7273173#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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