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轉知僑務委員會114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張壹婷
日期起迄 2025-09-09 15:00~2025-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09 15:07:14
訊息內容
說明:  
一、 依據僑務委員會114年9月1日僑生輔字第1140502380B號書函辦理。
二、 旨揭獎學金核發條件如下:
(一) 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二)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