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轉知僑務委員會114年度中等以上學校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 |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張壹婷 |
| 日期起迄 |
2025-09-09 15:00~2025-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9-09 15:07:14 |
| 訊息內容 |
| 一、 |
依據僑務委員會114年9月1日僑生輔字第1140502380B號書函辦理。 |
| (一) |
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113學年度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 |
| (二) |
本獎學金之申請以各級學校所規定之修業年限為準,凡留級、重讀或延畢之僑生,均不得請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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