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本縣113學年度國中小第24期校長及第25期主任候聘人員甄選初選合格名冊、主任甄選口試順序、複選作業暨成績複查等相關事項,詳如說明,請查照。 |
---|---|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黃麗焄 |
日期起迄 | 2025-01-07 00:00~2025-01-14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7 09:17:47 |
訊息內容 |
一、旨揭初選(積分審查)業於113年12月21日假本縣員林國小辦理審查完竣,初選合格名冊如附件。
二、筆試及口試試場訂於114年1月17日(星期五)下午5時至6時開放應考人查看試場。
三、複選作業相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請應考人務必攜帶「准考證」及「國民身分證」(或附有照片足資證明身分之護照或全民健康保險卡或駕駛執照)入場應試,並確實遵守「考場須知」相關規定,本次複選筆試可攜帶透明墊板應試。
(二)若准考證遺失,補辦時間為114年1月18日上午7時30分至8時30分(筆試)、114年1月19日上午8時至9時及中午12時至12時30分(口試),至員林國小中年級學年辦公室辦理。
(三)校長甄選口試順序將於114年1月18日(星期六)下午9時前公告於本縣教育處新雲端、本縣甄選介聘天地及校長主任候聘人員甄選網站( https://chpds.chc.edu.tw/),請自行上網查詢,不另行通知,且不得以通知未送達提出任何異議。
(四)口試應考人請於114年1月19日(星期日)依公告之口試順序表訂時間至應試類別口試試場之休息室報到準備(請最晚於每場口試前15分鐘到場)。
四、本次複選成績複查作業說明如下:
(一)時間:
1、筆試:114年1月18日(星期六)下午4時至5時。
2、口試:114年1月20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0時。
(二)欲申請成績複查之應考人,請備妥准考證、身分證明文件及申請書一式2份,親自或委託他人(須持委託書)至員林國小教務處申請複查,複查作業每次酌收工本費新臺幣50元整。
五、員林國小校內提供機車停放區,不提供汽車停放,如有停車需求請至鄰近停車場所。
六、檢附初選合格名冊、主任甄選口試順序、筆試及口試試場位置圖、複查申請書(分筆試及口試)及委託書各1份。相關附件請至彰化縣甄選介聘天地(https://volunteer.chc.edu.tw/boe/)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