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114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數理類】、【語文類】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安置簡章 |
訊息分類 |
輔導室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陳燕柔 |
日期起迄 |
2024-12-16 00:00~2024-12-23 23:50
更新時間: 2024-12-16 12:59:36 |
訊息內容 |
(一) |
學術性向【數理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數學、自然之學習成績皆需達「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二) |
學術性向【語文類】申請資格(需符合下列二項): |
1、 |
設籍本縣且 113 學年度就讀國小六年級,並經國小指導教師或法定代理人/實際照顧者觀察推薦,在學習特質與表現卓越具資優潛能者。 |
2、 |
就讀之國民小學五年級下學期及六年級上學期國語、英語之學習成績皆需達 「甲等」以上,且至少需有二項成績達「優等」。 |
(三) |
初審報名時間及地點:114年4月22日(星期二)至4月23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114學年度欲就讀之學區公私立國中(或高中附設國中)輔導室報名。 |
(四) |
複選報名時間及地點:通過初選鑑定者,於114年6月11日(星期三)上午8時至下午4時,向原初審報名學校輔導室報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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