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宣導: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生活教育組長 邱婉婷
日期起迄 2024-11-29 00:00~2024-12-06 23:50 更新時間: 2024-11-29 08:35:10
訊息內容

一、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

二、附中英文文宣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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