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原住民族委員會 113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即日起開始接受申請,校內申報至 113 年 9 月 20日 截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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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張壹婷 |
日期起迄 | 2024-08-28 00:00~2024-09-04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28 15:16:12 |
訊息內容 |
如題,如符合資格者請於校內截止日期內至本校教務處申請並繳件完成。 依原住民族委員會實施要點規定,所稱清寒,係指中低收入 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下同)50 萬元以下者。本助學金計入家戶所得之成員為申請學生之主要照顧父母親(或 繼父母、同性配偶);相關作業規定、表件格式請依本文附件實施要點、申請書等資料內容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