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再次公告-彰化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113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適用彰縣積分比序“競賽”積分採計)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張壹婷 |
日期起迄 |
2024-08-22 11:00~2024-12-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8-22 11:03:56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113年6月26日彰化區免試入學競賽表現項目採計審查會第10屆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二、 |
113學年度縣級競賽採計項目,適用自114學年度起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競賽應於114年4月25日(星期五)前辦理完畢,競賽活動成績應於114年4月30日(星期三)前公布,且應於114年5月2日(星期五)前繳交競賽活動成績證明至國中端,始得採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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