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113學年度「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作業要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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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張壹婷 |
日期起迄 | 2023-11-17 00:00~2023-11-24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17 15:59:50 |
訊息內容 |
說明: 一、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1月13日中市教高字第1120099089號函辦理。 二、 因應教育部110年6月30日臺教授國部字1100069751E號令修正「高級中等學校多元入學招生辦法」第6條第1項第3款修正,中投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均衡學習項目,規劃於法規修正公告後第3年(113學年度免試入學)調整採計,並業於110年11月8日中市教高字第1100088292號函公告各校,爰各學年採計如下: (一) 109學年度入學者:維持健體、藝術、綜合三領域五學期 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各」獲4分, 三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二) 110及111學年度入學者:調整為健體、藝術、綜合、科技 四領域五學期平均成績「各」達60分(含)以上者,方可「各」獲3分,四領域皆符合者即可累積獲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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