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內政部修正「簡任第十職等及警監四階以下未涉及國家安 全利益或機密之公務員及警察人員赴大陸地區作業要點」 第三點,並自112年11月7日生效,請查照。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黃麗焄
日期起迄 2023-11-14 00:00~2023-11-21 23:50 更新時間: 2023-11-14 1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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