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彰化縣112學年度第1學期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請符合資格學生依限提出申請(校內截止日:10/2)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張壹婷
日期起迄 2023-09-19 00:00~2023-09-26 23:50 更新時間: 2023-09-19 14:29:31
訊息內容

 *全縣國中共220名,審核通過者5000元獎學助學金。
*請於10/2(一)前將申請表格及所需檢附之資料繳齊至教務處註冊組


說明:

一、 依據「彰化縣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

二、 申請資格:凡設籍本縣滿6個月以上,現就讀本縣國民中學或國內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自強學生(不含空中大學、教育推廣學分班、實習生、在職進修及學分補助費之學生),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且未領受公費待遇之優秀學生始得提出申請

三、 申請文件:

(一) 申請書1份。

(二) 在學證明或學生證影本(正、反面影本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請以A4紙張印製。

(三) 自強證明:符合本要點第2點各款資格之證明文件(請務必依要點所列文件提供佐證;如為學校出具書面證明者,請依附件「學校證明書」格式送件)。

(四) 前一學期學業成績證明書(單)1份(請將等第成績換算成數字)。

(五) 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戶籍謄本須為繳交申請書前一個月內申請者)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