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教育部彰化縣聯絡處112年9月12日彰軍教字第1120001737號書函辦理。 |
二、 |
旨揭競賽活動係為推展全民國防教育之目的,藉由視覺表達與溝通,激發全民愛國意識,期透過作品甄選與推廣,以達成認同國家,進而支持全民國防。 |
三、 |
徵件時間自即日起至112年10月27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參加對象為全國一般民眾(鼓勵各校教職員工生生參賽)。 |
四、 |
獎勵為金質獎1名、銀質獎2名、銅質獎2名(以上獎項保障1名學生名額)及佳作獎13名,最高金質獎獎金新臺幣3萬元。 |
五、 |
有關本活動相關事宜,請洽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校園安全室陳志亮教官,電話:02-29603456分機 2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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