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教育部「113年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獎」徵件期間自112年9月1日起至同年10月31日止,請踴躍參加 |
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教學組長 許晴姝 |
日期起迄 |
2023-07-31 00:00~2023-08-0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7-31 14:04:11 |
訊息內容 |
一、 |
依據彰化縣文化局112年7月21日彰文圖字第1120008140號函辦理。 |
(一) |
團體獎:機關(構)、公私立幼兒園、學校、學校認可 之學生社團(團隊)、依法立案之團體及法人組織。 |
(二) |
終身奉獻獎及個人獎: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實際從事本土 語言推展之個人。 |
三、 |
凡有下列事蹟者,均得由推薦單位予以推薦表揚: |
(一) |
長期致力本土語言之推動工作,足為社會典範之個人。 |
(二) |
從事本土語言之創作、展演、傳播或推廣,足以振奮人 心。 |
四、 |
本獎項採推薦方式辦理,相關資訊請至官網(網址 https://nlaward.moe.edu.tw/)瀏覽。 |
五、 |
旨案委託傳動數位設計印刷有限公司辦理,相關問題請電 洽服務窗口吳冠廷先生,聯絡電話:02-81010555分機 602,推薦資料請郵寄:110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20 樓E室。 |
六、 |
檢附「教育部表揚推展本土語言傑出貢獻團體及個人實施 要點」及電子海報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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