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高級中等學校藝術才能班特色招生甄選入學術科測驗題型調整,114學年度起正式實施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張壹婷
日期起迄 2023-07-28 00:00~2023-08-04 23:50 更新時間: 2023-07-28 13:21:10
訊息內容

為落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之的理念與目標,新題型以音樂、美術及舞蹈專長學習重點為命題指標,著重應試者的知識統整、創作論述及即興表達能力,建構符合當代藝術教育選材育才工具,以呼應教學現場以素養為導向的教學內容,術科測驗題型調整分為音樂、美術與舞蹈等三種類別,音樂班測驗科目包含「樂理及基礎和聲」、「聽音及寫譜」、「視譜演唱及即興」、「主修」與「副修」等5科;美術班測驗科目包含「彩繪創作與延伸」、「素描」、「水墨」與「書法」等4科;舞蹈班測驗科目包含「舞蹈即興」、「芭蕾」、「中華民族舞」與「現代舞」等4科。各類測驗科目調整說明如下: 一、音樂班 (一)「樂理及基礎和聲」分為欣賞題、常識題、樂理題與和聲題四部分,旨在測驗學生將各基本知識與聆聽的素材,能理解、辨別及整合。 (二)「聽音及寫譜」分為音程、和弦、和聲進行、節奏與曲調五部分,前述測驗科目以題組型態和聆聽樂曲片段,採選擇或填空、樂譜書寫作答方式呈現,旨在測驗學生依學習歷程經驗與所聆聽的素材,能理解、辨別及整合。 (三)「視譜演唱及即興」分為兩題型,包含完整樂譜及部分樂譜(即興)方式,採現場實作方式呈現,旨在測驗學生音樂素材掌握及詮釋能力。 二、美術班 「彩繪創作與延伸」分為A及B兩部分。A部分以圖像表達的方式,測驗學生色彩表現、媒材掌握及創作統整能力;B部分為新增之測驗題型,旨在測 驗學生關於創作內涵的基礎論述能力及文化延伸、圖像設計、多元媒材等。 三、舞蹈班 「舞蹈即興」分為「舞蹈即興表現」及「口述表達」兩部分,旨在測驗學生舞蹈即興創意展現及口述表達創意觀點之構思。 以上相關公告資訊請參閱教育部網站https://www.edu.tw/News.aspx?n=9E7AC85F1954DDA8或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聯絡人李欣庭小姐02-7736-5652;有關題型及試題調整相關問題,可參見附件5 題型調整Q&A
注意!!!
113學年各區美術班均有設定教育會考的級分門檻,如欲報考,詳情可進一步洽註冊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