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年度花壇國中 暑假學生午餐「數位幸福餐券~一卡通」使用規則說明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6-26 00:00~2023-08-29 23:50 更新時間: 2023-06-26 10:21:57
訊息內容

一、依據彰化縣政府112年4月21日府教體字第1120152987號函辦理。

 

二、彰化縣政府一卡通(舊稱幸福餐券)使用方式說明:

(一)、兌餐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楓康超市 (領餐方式與金額請參考影片與附件)

(二)、領餐內容:應有主食,不得單一領取飲品、不得領取食物外以外之商品(如:菸、酒、遊戲點數) 、不得兌換含糖飲料及含咖啡因飲品。

(三)、領餐日期:112.7.1~112.8.29止,每位學生每日限當日取餐,每日取餐時間為當日23:59前兌領完畢

(四)、一卡通於超商機台靠卡感應完,產製小白單後,拿小白單兌餐。如當日未在期限內完成兌換,則當日無法兌餐,不進行補發。

(五)、彰化縣政府一卡通不限彰化縣縣內取餐,可跨縣市取餐(OK超商僅限彰化縣及部分特殊店鋪可能無法,請依超商公告為主)。

三、常見問題

(一)、卡片將作為數位學生證使用,請同學務必妥善保管。(※號碼請牢記,並勿告知他人)

(二)、一卡通如有遺失,請盡速告知午餐秘書。

(三)、一卡通電子票證功能有交易、儲值、乘車等功能,但請半年內先勿儲值。

(四)、如遇到超商設備問題導致逾期,或是掉卡,請於營業時間電話洽詢一卡通服務專線:07-791-2000,營業時間外可以使用線上客服(請點選小貓提問,https://www.i-pass.com.tw/)一般門市問題可以透由超商店員協助撥打。

112年度花壇國中暑假學生幸福餐券使用說明.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