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函轉有關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從事進修之申請費用補助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2-11-25 00:00~2022-12-02 23:50 更新時間: 2022-11-25 11:23:31
訊息內容
一、 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111年9月8日公訓字第1112160345號函辦理。
二、 茲以本府自92年2月1日起部分辦公時間進修者進修費用不予補助,且自105年度起公餘進修人員進修補助至105學年度第 2學期為止,有關本府暨所屬機關學校公務人員於留職停薪期間核准從事進修,倘於當學期有未留職停薪前之在職日數比例者,比照本府前開規定不予補助,併予敘明。
三、 檢附上開保訓會函文影本1份。

 

公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