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111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申請案,請於9/14日(三)前填妥申請書送教務處申辦。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註冊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9-12 00:00~2022-09-1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12 12:55:28
訊息內容

 

申請對象:
(一)、本案之補助對象為中低收入戶及家庭突遭變故經導師確認等三類學生者。(低收入戶及身心障礙學生之學生團體保險費用已有另案補助,爰本案學生團體保險費僅補助中低收入戶及其他經導師認定需補助之學生)

補助項目及金額:
助項目及金額為家長會費新臺幣100元、教科書書籍費國中每生最高600元及學生團體保險費189元。最高補助金額共889元,不足額的部分再申請其他相關補助。

補助標準為依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惟不得逾上開最高補助金額,並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凡申請補助學生,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留校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