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111學年度第1學期補助無力繳交代收代辦費申請案,請於9/14日(三)前填妥申請書送教務處申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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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09-12 00:00~2022-09-15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12 12:55:28 |
訊息內容 |
申請對象: 補助項目及金額: 補助標準為依學生實際應繳交之費用額度補助,惟不得逾上開最高補助金額,並以不重複補助為原則。凡申請補助學生,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留校備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