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財團法人建大文化教育基金會優秀自強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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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09-05 00:00~2022-09-28 23:50 更新時間: 2022-09-05 16:23:34 |
訊息內容 |
※申請條件:(以下兩項皆需符合) 1. 凡設籍彰化縣滿一年以上,就讀於縣內國民中學之優秀自強學生。 2. 國民中學學生前一學年之學業成績平均在八十分(甲等)以上(國一學生以國小六年級成績為準)。操行成績(或綜合表現)八十分(甲等)以上且綜合表現良好,無記過以上之處分,且一般學科成績中有一學科不及格者不得申請。 ※申請文件: 1. 申請書乙份。 2. 學生證影本(正、反且須具本學期註冊章)或在學證明書。 3. 前一學年學業成績證明書(單)正本乙份(請載明分數並由學校加蓋證明章)。 4. 六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乙份。(勿附戶口名簿) 5. 鄉(鎮、市)公所出具(中)低收入戶證明或無法取得鄉(鎮、市)公所(中)低收入戶證明者,可經由學校證明家境清寒而推薦,每校至多推薦兩位,超過申請人數依前一學年成績篩選。 ※校內收件截止日:111/9/28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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