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南投縣國民中學以上學校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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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教務處 |
公告單位 | 註冊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08-30 00:00~2022-09-07 23:50 更新時間: 2022-08-30 16:23:08 |
訊息內容 |
※申請條件: 設籍南投縣六個月以上,現為國內公私立中等以上學校之學生,符合下列規定而未享有公費及政府其他獎學金,並有書面證明者,得向學校提出申請:(一年級新生於第二學期始可開始申請) (一)持有公所出具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家庭遭遇變故致生活陷於困難,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三)其他家境清寒,經導師出具證明者。 (四)國民中學組:本縣國民中學學生全學期成績等第均在八十五分以上,原住民籍學生在七十分以上(身心障礙者及奉准免修體育課者不計)。 ※申請文件: 1.申請書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印本)【一年內】 3.成績單(110學年度第二學期) 4.學生證影印本 附註:低收入戶學生者,必須檢附鄉(鎮、市)公所出具之證明;如為身心障礙者(含父母或申請學生),須檢附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校內收件截止日:111/10/7中午前 ※欲申請的同學,請記得在校內收件截止日前備妥所需文件,到教務處註冊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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