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代理教師:正、備取人員依序排列 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類實缺:A01魯○庭(正取)二、代課教師:正、備取人員依序排列 國文科:B01李○湘(正取) 特殊教育科身心障礙類:無人報名應試,從缺※錄取報到:錄取人員應於本校公告錄取次日〈遇例假日或放假順延下一個上班日〉上午10時前持國民身分證、畢業證書及教師證書正本至本校人事室報到,並於報到後10日內繳交公立或健保醫院出具之體格檢查合格證明(含最近三個月內胸部X光透視,倘懷孕或經合格醫師證明不宜照射者免附);如體檢不合格或患有傳染病防治條例相關規定或其他妨害教學之傳染病或無故未繳交者取消錄取資格。未依限報到或取消錄取資格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