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發教育部修正「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新聞稿及圖卡各1份,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2-05-30 00:00~2022-06-06 23:50 更新時間: 2022-05-30 09:32:10
訊息內容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5月18日臺教社(一)字第1112402285號函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簡稱指揮中心)111年5月5日、7日、16日、17日新聞稿辦理。
二、 如貴校有商借社區大學教學場地,請務必協助本縣各社區大學開放實體課程及落實防疫管理指引,包括實體課程場地及防疫動線規劃等,俾利社區大學開放實體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