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請貴校查核午餐承包廠商分派實際執行貴校之營養相關工作人員之營養師資格,以維護學童營養教育及學校午餐之品質,並填報相關資料(第1096號填報)。
訊息分類 教務處
公告單位 教務處幹事
日期起迄 2022-03-03 00:00~2022-03-10 23:50 更新時間: 2022-03-03 16:26:16
訊息內容

一、依據111年2月21日(111)全聯會營九字第0101號函辦理。

二、本府因接獲檢舉函指出縣內有午餐廠商,聘用非具營養師資格者從事校園營養教育及菜單設計等業務,卻疑似對外自稱營養師執行營養相關業務,疑違反營養師法規定,刻正調查中。

三、請貴校查核午餐承包廠商之實際執行營養相關工作人員之營養師資格,與招標文件營養師人力證書(營養師證書、執業執照)核對是否相符,以維護學童營養教育及學校午餐之品質。

四、請於111年3月11日前填報廠商執行貴校菜單設計及營養教育之營養師人力資料(第1096號填報)。

五、若有廠商之營養工作人員資格不符者,宜請廠商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