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本縣111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藥癮個案管理服務 」之個案管理人力第1次甄選徵才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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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生活教育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2-02-14 00:00~2022-02-21 23:50 更新時間: 2022-02-14 17:03:45 |
訊息內容 |
一、徵才機關:彰化縣政府教育處 二、職稱:約聘人員 三、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四、上網期間:民國111年2月10日~111年2月15日(依實際簽准日為準,上網公告五日,公告日不算、含假日) 五、資格條件: (一)符合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或與前揭科系相關科系之大學院校畢業者,或具社會工作師考試資格者,或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個案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者。 (二)熟諳電腦操作Word、Excel(統計、排序、圖表製作)及PowerPoint操作等技能。 (三)具汽車及機車駕照者尤佳。 (四)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不得參加甄選:1.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2.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判刑確定者,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3.禠奪公權尚未復權者。4.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六、工作項目: (一)辦理本縣111年度「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藥癮個案管理服務 」個案管理及預防宣導組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業務。 七、工作地點: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 八、甄選方式: (一)初審資格符合者,通知口試。 (二)口試總分100分,評分項目為工作經驗及專長40%,對所問問題之認知30%,對工作期許及心態20%,服裝儀容及態度表現10%。 九、甄選日期及地點:甄選日期:另行電話通知。甄選地點: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 十、報名時間及地點: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1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止。報名地點:500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五樓預防宣導組(陳妙花)。 十一、報名方式:自本簡章公告日起至民國111年2月15日(星期二)下午5時前郵寄(或親送)達彰化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500彰化縣彰化市泰和路二段145巷1號五樓預防宣導組陳妙花課督收,電話:04-7273173分機534)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封面請註明「應徵彰化縣毒防中心預防宣導組約聘人員」)。 十二、報名應檢附資料: (一)簡式履歷表(一式4份,請至彰化縣政府人事處首頁 > 便民服務 > 一般公務人員專區 > 約(聘)僱人員/臨時約僱(約用)人員進用>約聘 / 約僱 / 臨時約僱人員報到、離職、調職專用申請書、傳知單/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下載運用,請務必填寫自傳及簽名),請提供3個月內2吋半身照片。 (二)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影印4份)。 (三)證照、工作證明(影印4份,無則免附)。 (四)國民身分證影本(影印4份)。 (五)汽車及機車駕照(影印4份)。 (六)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以上證件請以A4格式製作,一式4份,並依序裝訂,證件如有偽造或變造,於錄取後查明屬實者,取消錄取資格。 十三、應試應攜帶證件:國民身分證及其他有利甄選之補充資料。 十四、錄取方式: (一)依總分平均排名錄取,同分數時,以面試之工作經驗分數高者優先錄取。 (二)本次擬甄選約聘人員1名,並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錄取標準由甄選委員會決議之,未達錄取標準者,不予錄取。 十五、錄取公佈: (一)錄取人員將於甄選完畢後公布於彰化縣政府網站(網址:http://www.chcg.gov.tw)及彰化縣教育處新雲端網站(https://www.newboe.chc.edu.tw/)。 (二)承辦人員以電話通知。 (三)錄取者接獲通知後未於指定期間內報到者視同放棄。 (四)倘若正取放棄資格,由備取遞補。 十六、聯絡人及電話:聯絡人:陳妙花課督,聯絡電話:04-7273173分機534。 十七、其他: (一)聘僱期間及待遇:聘僱期間依契約規定辦理,待遇薪資每月新臺幣3萬8,480元整(薪點:296,每一薪點折合新臺幣130元,另支付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倘具師級證照者,另給予專業加給15俸點,月薪調整為4萬,560元整(薪點:312,每一薪點折合新臺幣130元,另支付執行風險工作費700元)。 (二)聘僱期間:自實際報到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三)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四)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