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針對轄內縣立學校現任教職員工(含校長),於各衛生所提供流感疫苗接種服務,請協助轉知符合資格之教職員工並惠予接種人員公(差)假登記,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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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1-11-18 00:00~2021-11-25 23:50 更新時間: 2021-11-18 09:11:57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本縣衛生局110年11月2日彰衛疾字第1100061577號函辦理。 四、前揭疫苗採自願接種性質,自110年11月15日起請攜帶健保IC卡及可供證明職業身分之相關文件,倘無法出具證明職業身分之相關文件,接種時須現場填寫聲明書後,始可接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