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轉知衛生福利部110年10月6日公告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公告影本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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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1-10-19 00:00~2021-10-26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9 07:02:42 |
訊息內容 |
一、依本年9月27日、10月3日及10月4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事項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