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 有關衛生福利部業於112年5月31日以衛授疾字第1120200448號公告「為防治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進入本公告所示場所應佩戴口罩,並自中華民國112年5月31日生效」,檢送公告影本1份,請轉知所屬,請查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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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分類 | 學務處 |
公告單位 | 衛生組長 |
日期起迄 | 2023-06-09 00:00~2023-06-17 23:50 |
訊息內容 |
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