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教育部訂定「社區大學因應COVID-19防疫管理指引」即日 起停止適用,請查照。
訊息分類 學務處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5-29 00:00~2023-06-05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9 15:38:21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5月23日臺教社(三)字第1122401812A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宣布自今(112)年5月1日起防疫降階,「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調整為第四類法定傳染病,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同日解編,防疫回歸常態化(請參閱防疫降階新聞稿、圖卡)。


三、如貴校有商借社區大學教學場地,請持續協助社區大學落實場域清潔及消毒。


四、本案如有疑義,請逕洽教育部吳小姐(電話:02-7736-5676)。


五、檢送新聞稿及圖卡各1份。

新聞稿

圖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