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辦理桃園市、臺南市及高雄市之中央社會住宅招租資訊一案,請查照。說明:一、依本府人事處案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 )115年5月18日總處給字第1150016026號書函辦理。二、為提供多元宣導管道,旨揭資訊公告於人事總處全球資訊網/ 公務福利e化平台/相關連結(https://www.dgpa.gov.tw/eserver/ index?mid=437),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