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附表修正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4-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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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23:50
更新時間: 2026-04-29 11:00:26
訊息內容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附表修正,摘錄重點如下:
增訂照顧孫子女得申請停止上班:學校因天災停止上課期間,需在家照顧國中以下或身心障礙之孫子女者,得依規定申請停止上班。
同一家庭以1人申請為限:夫妻或家人同為公教人員,因照顧同一子女或孫子女申請停止上班者,以1人為限。
調整停班停課判定標準:修正雨量等相關判定基準,使停班停課之決策更符合實際情形。
公文.pdf
修正總說明.odt
修正條文對照表及附本.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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