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附表修正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4-29 00:00~2026-05-06 23:50 更新時間: 2026-04-29 11:00:26
訊息內容

「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部分條文及附表修正,摘錄重點如下:

  1. 增訂照顧孫子女得申請停止上班:學校因天災停止上課期間,需在家照顧國中以下或身心障礙之孫子女者,得依規定申請停止上班。
  2. 同一家庭以1人申請為限:夫妻或家人同為公教人員,因照顧同一子女或孫子女申請停止上班者,以1人為限。
  3. 調整停班停課判定標準:修正雨量等相關判定基準,使停班停課之決策更符合實際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