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公告縣外介聘相關規定、作業時程及表件,申請介聘教師請於115年4月13日前送人事室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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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不分類 |
| 公告單位 | 人事助理員 |
| 日期起迄 | 2026-03-20 00:00~2026-04-20 23:50 更新時間: 2026-03-20 14:00:37 |
| 訊息內容 |
一.請申請介聘他縣市服務教師注意下列事項: (一) 於115年4月10日至4月20日規定期限內上網(tas.kh.edu.tw)進行填報登錄作業,詳閱介聘服務網申請介聘作業之填報說明及讀卡機使用說明,確保電腦符合系統操作環境。 (二) 向服務學校人事人員領取申請表填寫(3月24日提供人事人員),並準備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教師證、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研習等相關證明文件)影本各1份(正本應送學校人事人員核對,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切結書、同意書應繳正本,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於積分審查時憑核。 (三) 申請表服務年資及各欄位資料請詳細確認,務必與介聘系統填報登錄資料一致。申請表之資料如與上網填報之資料有所出入,以彰化縣政府審核及登錄資料為準。 二.檢附旨揭表件電子檔如附件,另可至本縣甄選介聘天地網頁(https://volunteer.chc.edu.tw/boe/)或至彰化縣政府教育處網頁(https://newboe.chc.edu.tw/)(路徑: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2學管科/國中教師超額、縣內、縣外介聘/)下載。 三.請詳閱附件相關規定,如日程或介聘相關作業有變動,請隨時留意教育處新雲端及介聘天地相關訊息公告,並依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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