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交通安全宣導:有關本校微型電動二輪車相關事項宣導。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生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6-02-12 00:00~2027-02-19 23:50 更新時間: 2026-02-12 09:05:12
訊息內容

本校由於校內外交通環境及場地因素,不開放學生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到校。如有任何有關微型電動二輪車問題,請洽學務處。

 

依據現行法規宣導:

微型電動二輪車,全面掛牌後才能上路

自113年11月30日起,民眾未依規定完成掛牌且強行上路將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

監理站結合縣政府警察局跨機關合作,將不定期於相關地點排定取締微電車專案稽查勤務,近期針對微電車已取締多件違規,請民眾切勿心存僥倖。

監理站站長表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須年滿14歲、戴合格安全帽、不可載人、超速、酒駕、毒駕,也不得擅自增、減、變更電子控制裝置或原有規格。如擅自改裝電子控制裝置,將處新臺幣1,800元至5,4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