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 : 民國114年9月18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請假規則施行日期,業經考試院、行政院於114年10月9日會同發布,第3條身心調適假部分自114年10月10日施行,其餘自115年1月1日施行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5-10-1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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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0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16 16:02:49
訊息內容
府函.pdf
銓敘部函.pdf
考試院行政院令.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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