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請檢附相關單據於114年9月8日前送交人事室辦理
訊息分類 不分類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5-08-26 00:00~2025-09-08 23:50 更新時間: 2025-08-26 10:30:29
訊息內容

一、請於114年9月8日(星期一)前114學年度第一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併同相關單據送交人事室辦理,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 第1次在本校申請請附戶口名簿、國中小免付繳費單據,高中職以上請附學雜費註冊通知單及繳費收據。
  • 子女教育補助表說明五,不得申請子女教育補助之情形(按:如全免或減免學雜費【含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例享有公費、減免學雜費之優待、已領取其他政府提供之獎【補】助……等)
  • 依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自112年學年度下學期起就讀私立大學減免學雜費3.5-5.5萬元/年,另高中職全面免學費,惟各類減免與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僅能擇一,請於子女註冊時擇優適用。就讀大學者請於註冊前向學校申請放棄減免學雜費,方可申請子女教育補助。

二、申請書請至校網下載並填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