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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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來文宣導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07-16 00:00~2025-07-2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7-16 14:21:35 |
| 訊息內容 |
主旨:為利同仁返鄉協助災後重建,請各機關(構)、學校依「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下稱本辦法)第13條規定,從寬認定給予所屬公教員工停止上班登記,請查照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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