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轉知修正後「客家委員會補助全國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警人員參加114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實施計畫」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助理員
日期起迄 2025-02-27 00:00~2025-09-30 23:50 更新時間: 2025-02-27 13:17:06
訊息內容

一.原補助實施對象為「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及中央機關所屬(轄)公務人員、教育人員(含私立學校部分)、警察人員、現役軍人、約聘僱人員、技工及工友,不含臨時人員」。

二.現擴大至《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規定之兼任、代課、代理教師,與《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3條規定之教保服務人員(園長、教師、教保員及助理教保員)納入客語能力認證報名費用補助實施對象,並追溯至113年起適用。

三.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幼兒園),倘兼任、代課、代理教師及教保服務人員於113年度有報名客語能力各級別認證,並完成測驗且無缺考情形者,得於114年9月30日前向該會提出報名費追溯補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