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主旨:檢送「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1份(如附件),並廢止「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 |
|---|---|
| 訊息分類 | 訊息公告 |
| 公告單位 | 生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5-01-06 00:00~2026-01-13 23:50 更新時間: 2025-01-06 14:58:18 |
| 訊息內容 |
主旨:檢送「教育部推動國際人權公約實踐方案」1份(如附件),並廢止「教育部人權及公民教育促進方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2月23日臺教學(二)字第1132805933號函辦理。 二、旨揭實踐方案重點概述如下: (一)實施期程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為期4年。 (二)架構分為前言、實踐方案之理念、實踐方案與行動策略、經費需求、執行監督及管考以及預期成效等。 (三)實踐方案之理念及行動策略分三大面向74項策略項目: 1、面向一「符合人權價值的教育環境」計有32項策略項目。 2、面向二「人權教育教學與學習的過程和工具」計有21項策略項目。 3、面向三「教育人員之人權教育素養與專業發展」計有21項策略項目。 三、請各校依據所列工作項目積極執行,俾達成本方案致力提升人權意識及公民素養等目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