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準:個人曾於112學年度服務就讀本縣國中、小學校(含縣立高中)身心障礙學生生活、課業及活動,熱心盡責有具體事蹟者。如校內學生志工、志工媽媽、社會人士、高中及大專志工具有傑出事蹟者。
欲推薦者請於9月16日(一)前洽特教組。
守護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