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本縣113學年度縣立國中教師縣內介聘各校提報缺額彙整表、積分排序名冊及相關事項公告,請查照。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4-05-07 00:00~2024-05-14 23:50 更新時間: 2024-05-07 14:55:14
訊息內容
  1. 依據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工作進度預定表辦理。
  2. 本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學教師縣內介聘公開作業,訂於113年5月9日(星期四)下午2時30分於埤頭國中綜合教室辦理。
  3. 各申請人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於指定時間地點到達介聘作業會場,當場以公開方式按科別、積分依序唱名介聘,未親自到場或未委託他人到場者,改列各科最後名次辦理,該科介聘結束後到場者不予受理。每科以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介聘作業結束後,續以該科缺額繼續辦理以非應聘科別申請人員之分發唱名。申請縣內介聘教師以非應聘科別調出時,如該師之應聘科別遇缺須補但分發作業已結束,不再唱名分發。
  4. 本次會議邀請本縣國中教師甄選介聘委員會委員/學校(提報缺額或可能連帶開缺學校)代表列席參加,請貴校惠予公(差)假登記;縣內介聘教師請以公假課務自理方式辦理。
  5. 貴校如有教師調入,請於113年5月16日(星期四)召開教評會審查,報到時間及審查方式等事宜請互相協調,並於5月16日下午3時前將審查結果回條傳真埤頭國中彙整(傳真號碼:04-8928962)。
  6. 如達成縣內介聘教師同時申請縣外介聘,欲放棄縣外介聘申請者,請當場填具申請書辦理放棄事宜(放棄申請書可事先填妥以簡化申辦手續),如未申請放棄則授權本委員會更改原服務學校或科目繼續參與縣外介聘作業。
  7. 申請互調教師可先行於名冊檢視,依縣內介聘作業要點補充規定第3點規定略以:「……申請教師如於開缺公開介聘成功時,即自動喪失互調資格。」
  8. 檢附本縣113學年度縣立國中教師縣內介聘各校提報缺額彙整表、積分排序名冊、分發作業注意事項、介聘分發委託書(受妥託人應攜帶委託書雙方身分證明文件於簽到時檢核)、自願放棄縣外介聘申請書等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