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檢送「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第32條條文勘誤表、第32 條修正條文對照表勘誤表各1份(如附件),請參閱。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資料組長
日期起迄 2024-04-29 00:00~2024-06-30 23:50 更新時間: 2024-04-29 15:53:23
訊息內容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8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1537B號函辦理。
二、「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業經教育部於113年3月6日臺教學(三)字第1132801024A號令發布在案(113年3月13日府教特字第1130086339號函計達),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公告周知。

附件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