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轉知「112 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第4次聯繫會議」報告事項重點提醒 ,請參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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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來文宣導 |
| 公告單位 | 資料組長 |
| 日期起迄 | 2024-02-22 00:00~2024-07-31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22 08:31:56 |
| 訊息內容 |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度直轄市、縣(市)政府校園性別事件第4次聯繫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四、為提升學校教職員工生及家長對懷孕學生同理、接納與關懷之正向態度,營造無歧視、多元平等之友善校園環境,請學校依「學生懷孕受教權維護及輔導協助要點」第4項規定,學校應於每學年至少舉辦一場維護學生懷孕受教權及情感教育相關議題之課程、教育宣導、研習活動或訓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