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請檢附相關單據於113年2月29日前送交人事室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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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訊息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4-02-15 00:00~2024-02-22 23:50 更新時間: 2024-02-15 08:26:19 |
| 訊息內容 |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子女教育補助申請表請檢附相關單據(原註冊通知單,繳費收據)於113年2月29日前送交人事室辦理。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及其配套措施方案」,自112年學年度下學期起就讀私立大學定額減免學雜費3.5萬元/年(上下學期各1.75萬元),另高中職全面免學費,惟各類減免與公教人員子女教育補助僅能擇一,請同仁於子女註冊時擇優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