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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旨: 有關「112學年度第1學期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案。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24894號函、教育部「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及112年9月13日召開「112年彰化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第2次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依據上開執行計畫,高級中等學校、國中及國小(5、6年級)應於每年10月辦理1次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普測,由學校老師負責對學生施測,鼓勵學生據實填答,勇於反映同學言語、肢體、網路或關係排擠等傷害事件,以協助學校全面瞭解學生是否有偏差行為,適時介入處置與輔導,預防其衍生為校園霸凌事件。 三、依本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促進委員會委員建議及為強化教師落實學生隱私保密作為,避免調查結果失真,請各校配合辦理下列事項: (一)針對校園生活問卷調查表,請各校以線上施測,以收環保及隱密之效。 (二)施測前應由班級教師宣讀「教育部校園生活問卷施測注意事項」,俾使學生於施測前充分了解後再進行施測且勿干涉生填答的自由意見。 (三)問卷回收後,後續追蹤反映個案,請勿公開詢問介入處置,以保障學生隱私。
請學生10/27前填寫完畢,以利後續彙整資料 https://forms.gle/x9MqbHExhJstQejN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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