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112學年度國中一般智能暨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初選鑑定時程及相關應試資訊(陽明國中考場),請學生家長查閱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特教組長
日期起迄 2023-05-25 00:00~2023-05-27 23:50 更新時間: 2023-05-26 09:59:01
訊息內容

小六升國一學生,至秀水國中報名資賦優異鑑定之學生及家長,請詳閱以下內容,及參閱附件。

一、鑑定考場:陽明國中 (彰化縣彰化市長順街76號)

二、鑑定時間:112 年 5 月 27 日(六),一般智能與學術性向考生報到時間不同,依規定時間報到

三、

報名一般智能1位(准考證110001),試場:一般01,位置:長順樓二樓

,一般智能類考生請於7:10~7:40 報到

四、

報名學術性向-數理類3位(准考證210001~003),試場:數理06,位置:長順樓三樓

,學術性向類考生請於 9:00~9:40 報到

五、請參閱附件

六、注意事項說明:
(一) 一般智能類與學術性向類考生之報到時間不同,

一般智能類考生請於7:10~7:40 報到,

學術性向類考生請於 9:00~9:40 報到,

請依規定時間報到。
(二) 請記得攜帶鑑定入場證,入試場就座勿隨意移動位置,試場區清場後,請配合
工作人員指揮作業移至試場外等候,並將隨身物品擺放於指定位置,待預備時
間鐘(鈴)響再入場。
(三) 有關鑑定入場證當天遺失者,應至考生服務站辦理補發作業,經核對資料並拍
照後進行入場證補發。
(四) 測驗起迄時間以鐘(鈴)聲為準,敲預備時間鐘(鈴)響入場,測驗鈴響後不得入場
(五) 考生自備指針式手錶為計時工具,並不得發出響鈴功能,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自備電腦讀卡專用 2B 鉛筆、橡皮擦、透明無任何字與格線之「墊板及筆袋」,
考試時除前開用品外其餘不得攜入考場,測驗時亦不得向他人借用。
(六) 測驗時不得隨身攜帶、配戴或使用行動電話、3C 產品、電子穿戴式裝置(含
電子錶、智慧型手錶/手環、小米手環、APPLE WATCH 等) 或其他具資訊傳輸、
通訊、錄影、照相、計算或發出聲響功能之物品(如時鐘、電子鐘),其關機者亦
同,違者該科以零分計。
(七) 考生依時交卷,並待監考人員清點登記後方得離場。
(八) 考生應考時不得飲食、嚼食口香糖等。若因生病等特殊原因,迫切需要在考試時
飲水或服用藥物,應經監試委員同意,在監試委員協助下飲用或服用。
(九) 考生不得將試題及答案卡(卷)攜出試場,且不得以任何方式抄錄試題內容,違
者該科以零分計。
(十) 校園不開放陪考人員入校,應試者請自主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