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本縣112學年度國中超額介聘及縣內介聘作業相關規定及表件資料一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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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訊息公告 |
| 公告單位 | 人事助理員 |
| 日期起迄 | 2023-04-06 00:00~2023-04-13 23:50 更新時間: 2023-04-06 11:02:12 |
| 訊息內容 |
一、申請超額計縣內介聘教師請自行列印申請表並檢齊相關證明文件(如戶籍謄本、教師證、派令、聘書、考核通知、獎懲、研習等影本各1份,正本應送學校人事人員核對,影本請蓋與正本相符核章並按申請表順序裝訂成冊以利審核)向服務學校提出申請。 二、本縣國中教師超額介聘及縣內介聘申請作業期程如下: (一)積分審查作業:112年5月2、3日(星期二、三)上午9時至12時、下午2時至4時,假員林國中閱覽室辦理,補件期限為5月3日下午4時前,逾時不予受理;請各校送件人員檢附彙整申請名冊並依積分審查送件時間及流程表送件。 三、積分審查原則採計現職學校之相關積分,如111學年度以前已為超額教師,則保留原服務學校之年資及積分,並請提供超額介聘之公文文號,俾利審查。 四、檢附旨揭表件電子檔如附,另可至本縣甄選介聘天地網頁(http:// volunteer.chc.edu.tw/boe/)或至本府教育處網頁(https://www.newboe.chc.edu.tw/)(業務專區/檔案下載/02學管科/國中教師超額、縣內、縣外介聘/)下載。 五、請詳閱本縣縣內及超額作業要點,如日程或介聘相關作業有變動,請隨時留意本府教育處府雲端公告及本縣介聘天地相關訊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