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修正「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第二級疫情警戒 標準及防疫措施裁罰規定」
訊息分類 訊息公告
公告單位 衛生組長
日期起迄 2021-10-15 00:00~2021-10-31 23:50 更新時間: 2021-10-15 16:40:55
訊息內容

說明:
一、依本年9月27日、10月3日及10月4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
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下稱指揮中心)記者會公布事項辦
理。

二、本次公告內容須修正重點如下:
(一)以下室外空間,可暫免佩戴口罩:
1、農林漁牧工作者於空曠處(如:田間、魚塭、山林)工作。
2、於山林(含森林遊樂區)、海濱活動。
3、上述場合應隨身攜帶口罩,於人潮聚集或與他人共同
工作、活動等無法保持社交距離之場合,仍應佩戴。
(二)全國宗教祭祀場所將有條件開放進香團、中元普渡福宴、平安宴、流水席等宗教活動,並刪除固定座位,採梅花座之限制。
(三)全國休閒娛樂場所將新增有條件開放桌遊場所、錄影節目帶播映場所(MTV)、視聽歌唱場所(含自助式KTV及電話亭KTV)、遊藝場所、電子遊戲場、資訊休閒場所、麻將休閒館。
(四)刪除宴席不得離桌進行敬酒/茶等社交互動及超商以工作人員服務方式販售茶葉蛋、關東煮等熱食之限制。
三、旨揭公告各項措施涉及層面廣泛,為求民眾切實遵守,建議貴府協調轄內各局處辦理相關稽查

公文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