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 業經法務部於一百十五年七月七日以法廉字第 1150600147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二 日生效,檢送行政規則規定(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1 份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26-07-21 00:00~2026-07-28 23:50 更新時間: 2026-07-21 09:51:48
訊息內容

主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業經法務部於一百十五年七月七日以法廉字第11506001470號令訂定發布,並自一百十四年七月二十二日生效,檢送行政規則規定(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法務部115年7月7日法廉字第11506001472號函辦理。115.7.7訂定發布公益揭弊者保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