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申請補發「大專集訓證書」作業相關事項
訊息分類 人事室
公告單位 人事主任
日期起迄 2010-05-04 00:00~2011-05-04 00:00 更新時間: 2010-05-06 09:59:22
訊息內容 公(政)務人員申請補發「大專集訓證書」作業相關事項,請依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所定作業說明及申請表辦理;檢附該部原函影本、作業說明及申請表各1份,請 查照轉知所屬配合辦理。
一、 依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民國99年4月14日後中人軍字第0990003228號函辦理。
二、
旨揭「大專集訓證書補發」作業說明及申請表,業已登載於本部全球資訊網/退撫司/退撫業務專欄項下(http://www.mocs.gov.tw/department/department_4/index.htm),請逕行上網下載使用並向中部地區後備指揮部辦理補發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