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標題 | 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 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自115年7月1 日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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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訊息分類 | 人事室 |
| 公告單位 | 人事主任 |
| 日期起迄 | 2025-10-01 00:00~2025-10-08 23:50 更新時間: 2025-10-01 13:39:08 |
| 訊息內容 |
主旨:行政院訂定「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公務人員違法(規)赴陸建議懲處原則」,自115年7月1日生效,請各機關(單位)依相關規定辦理,請查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