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招募「助理輔導員」志工一案,請查照。說明:依本府人事處案陳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114年3月12日國院中訓字第1141360085號書函辦理,併附原書函影本、國家文官學院辦理各項訓練助理輔導員實施要點、報「助理輔導員」志工召募名表及召募海報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