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有關本府114年度特殊優良教師遴選事宜,請於114年1月22日(星期三)前依說明事項報送相關表件以利初審,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辦理。 二、經本府初審程序獲選為特殊優良教師金質獎者,將依規定遴薦參與教育部師鐸獎決選,請確實辦理校內初選,並務必檢附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各1份,俾供評審小組檢閱。 三、推薦表及本府特殊優良教師遴選要點可至本府教育處新雲端系統(https://www.newboe.chc.edu.tw/introduction/upload/&4&215&7311)/檔案下載/社教科/特殊優良教師/114年項下下載,請按填表說明進行填寫,並參考填寫範例。 四、各校請於旨揭日期前將推薦表正本1份、影本2份(3份皆包括佐證資料及校內初選小組及校務會議之會議紀錄影本及簽到冊影本),逕寄村上國小教務處林錦鳳主任彙整(地址:515002彰化縣大村鄉中山路二段242號),相關證明文件請留校供遴選訪查小組酌參。 五、旨案送件資料包含推薦表、個人簡介及榮譽事蹟欄、具體事蹟欄及佐證資料,合計不得超過40頁;未符規定超過40頁則予以退還,恕不受理。前開40頁不含校務會議紀錄、簽到表、封面及目錄,請以A4大小雙面列印,以燕尾夾固定,勿膠裝,本府收件後不予退還。 六、請各校務必於114年1月22日(星期三)依限送達(以送達時114特殊優良教師表件間為準,非郵戳為憑),以利本府後續審查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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